长城网保定6月18日电(刘昆鹏 陈克)6月17日,执勤民警查获一起电动汽车上高速行驶的违法行为,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。
当日上午8时左右,一辆蓝色小车缓缓驶入唐县北收费站,该车明显与其它车辆不同,车前悬挂着"观光车"车牌。该电动车在即将进入收费站发卡车道时,被执勤民警拦下。民警告诉车主电动车是非机动车,并且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/小时,不允许上高速。车主刘女士,被拦截后,不断的央求民警,说是要开车去朋友家有急事,走高速公路能快点,多过路费也行,希望民警能通融通融。
民警坚持安全第一坚决不放行,并向刘女士讲解电动汽车上高速行驶的严重危险性,刘女士最后放弃了高速之行,开车离开了收费站。